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軍方的狙擊槍

其實軍用狙擊槍根一般大眾所想的不同之處在於它的精確度事實上比競賽用槍以及警用狙擊槍來的……「低」。而這樣的設計也是故意的,由於事實經驗所呈現軍用狙擊槍的操作環境是「惡劣的」,「危急的」而並非「粗糙的」可以形容,因此軍用狙擊槍所被優先要求的往往是其結構上的耐用度(durability)、可靠度(reliability)、強健程度(sturdiness)、可容許粗暴的操作(serviceability)以及零件的交互共通性程度(reparability;前蘇聯在這一點方面確實有領先全球的成就)。
另外由於軍人執行任務時必須槍不離身人不離槍,一般地面部隊尤其是步兵只有在特定戰役時會長時間攜行與握持武器;狙擊手在特定任務中更是全程沒有離開過狙擊槍(以卡羅斯刺殺北越指揮官為例),因此槍枝重量的考量與其重要性對於狙擊手的影響遠大於普通步兵,而實際上軍方對於預算的規劃與管理更是嚴格,繼而影響到狙擊槍是否真正能夠符合狙擊手或者對於任務的要求。
至於執行反物質作戰的狙擊手更是辛苦,必須攜行.50口徑笨重的反器材步槍進行類似破壞敵軍車輛引擎之類的任務;一發.50 BMG子彈就能貫穿引擎間隔板讓車輛退出任務,達成遲滯/干擾/妨礙/破壞敵軍行動的要求;一發.416巴瑞特子彈在飛行了1.5英里之後再把人體打個洞綽綽有餘